依勞保局規定自108年1月1日起勞保職災費率由原本的 0.22% 調昇為 0.23%。另110年1月1日起勞保普通事故費率由原本的 10% 調昇為 10.5% (依勞保局公告實施).
自110年1月1日起,最低投保薪資金額由 23,800 元,調整為 24,000 元,最高投保薪資維持 45,800 元,修正後投保薪資分級表共計15級。(依勞保局公告實施)
另依健保局規定,自110年01月01日起,最低投保薪資級距仍維持 24,000 元並調整保費費率由原 4.69% 調高為5.17%。
*試算結果僅供會員參考,實際金額以正式繳費單金額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