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,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(即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),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。
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,但未達「終身無工作能力」之給付項目者,得 1 次請領失能給付。
備妥上述文件後,請親臨本會或郵寄申請辦理。
請至 www.bli.gov.tw/0005867.html 查詢。
勞保局「給付業務」網頁連結 www.bli.gov.tw/0004838.html
勞保局「失能年金」試算連結 www.bli.gov.tw/0100396.html
勞保局「失能給付 1 次給付」試算連結 www.bli.gov.tw/0100395.html
◎ 以上勞保給付申請相關內容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準 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