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,其父母、配偶或子女死亡時,得請領喪葬津貼。
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 6 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,依下列標準發給:
❤貼心提醒❤ 民眾至戶政辦理死亡登記時,可同時申請【通報壽險公會亡故者訊息轉請保險公司清查有無投保人身保險】服務,避免錯失申請保險理賠。
勞保局「給付業務」網頁連結 www.bli.gov.tw/0004840.html
勞保局「家屬死亡給付試算」連結 www.bli.gov.tw/0100401.html
◎ 以上勞保給付申請相關內容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準 ◎